(2011年8月3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8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2011年8月14日省政府令第79號公布根據2020年6月12日省政府令第125號《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規范建設工程造價計價行為,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維護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青海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造價計價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國家對交通、水利、電力等專業工程造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規定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工程造價是指建設工程項目從籌建到竣工驗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