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9號公布根據2020年10月3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2號修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農業機械及其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農業機械事故,保障公民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農業機械化事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依據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河北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機械使用操作及安全監督管理等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加強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隊伍、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建立健全農業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農業機械安全生產。
第四條縣級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