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20日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70號公布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
第一條根據《山西省環境保護條例》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鼓勵、支持清潔生產、資源再利用等減排新技術和環境損害評估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生態環境保護先進科學技術,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推進生態環境產業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信息化建設,促進環保技術應用信息的交互和共享,提高生態環境保護科學技術水平。
第三條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應當將生態環境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學生的環境保護意識。
鼓勵有條件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生態環境科普館。
鼓勵政府有關部門以及人民團體、社會組織推進生態環境志愿服務工作。
第四條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省生態環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