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6號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獎勵在我省科技創新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組織,調動科學技術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深入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建設科技強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省人民政府設立吉林省科學技術獎,包括以下類別:
(一)科學技術特殊貢獻獎;
(二)自然科學獎;
(三)技術發明獎;
(四)科學技術進步獎;
(五)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獎。
其他國家機關、群眾團體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得設立科學技術獎。
第三條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