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7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號公布根據2018年1月4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黑龍江省鄉鎮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根據2018年5月2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黑龍江省農業植物檢疫實施辦法〉等31部省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自2010年5月17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推動和規范公共機構節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發揮公共機構在全社會節能中的表率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省行政區域內和本省駐外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以下統稱公共機構)的節能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公共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