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30日蘇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0號發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保護建筑市場參與各方的合法權益,加強建筑市場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建筑市場,是指從事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等建筑活動的各方,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材料和相關設備采購等業務的發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務等交易行為和場所。
第三條??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市場活動,實施建筑市場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辦法。
交通、水利、電力、電信等專業建設工程項目,法律、法規、規章對其監督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