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關于國資發產權規[2022]39號字號變更的咨詢
問:關于國資發產權規[2022]39號《關于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就以下內容想向您咨詢:《通知》第九條提到“企業增資導致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失去標的企業實際控制權的,交易完成后標的企業不得繼續使用國家出資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字號。”
請問這一條規定是適用于5月16號《通知》發出之后企業去增資導致失去實際控制權的企業,還是在5月16號之前已經完成增資的企業也需遵從呢?換言之,如果標的企業已經于多年前從國有控股轉變為了國有參股,字號自當年增資后也一直沒有改變,在5月16日該《通知》發出后,是否需要主動去進行字號變更?這一規定具體應由哪一個部門在哪一個環節進行監管?感謝您的回復。
答:《關于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