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方案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是生態文明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責任者嚴格實行賠償制度。2015年,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試點方案》(中辦發〔2015〕57號),在吉林等7個省市部署開展改革試點,取得明顯成效。為進一步在全國范圍內加快構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在總結各地區改革試點實踐經驗基礎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目標
通過在全國范圍內試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進一步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范圍、責任主體、索賠主體、損害賠償解決途徑等,形成相應的鑒定評估管理和技術體系、資金保障和運行機制,逐步建立生態環境損害的修復和賠償制度,加快推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