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規定(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健全用人機制,滿足機關吸引和使用優秀人才的需求,提高公務員隊伍專業化水平,規范公務員聘任工作,保障機關和聘任制公務員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聘任制公務員,是指以合同形式聘任、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涉及國家秘密的職位不實行聘任制。
第三條聘任制公務員的管理,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堅持監督約束與激勵保障并重,依照法定的權限、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
機關依據公務員法和聘任合同對所聘公務員進行管理。
第四條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