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17〕5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商業養老保險是商業保險機構提供的,以養老風險保障、養老資金管理等為主要內容的保險產品和服務,是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對于健全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促進養老服務業多層次多樣化發展,應對人口老齡化趨勢和就業形態新變化,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29號)等文件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加快發展商業養老保險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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