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加快綠色發展,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規范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工作,根據有關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政府生態文明建設目標的評價考核。
第三條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行黨政同責,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成員生態文明建設一崗雙責,按照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獎懲并舉的原則進行。
第四條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在資源環境生態領域有關專項考核的基礎上綜合開展,采取評價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年度評價、五年考核。
評價重點評估各地區上一年度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引導各地區落實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