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發〔2022〕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省以下財政體制是政府間財政關系制度的組成部分,對于建立健全科學的財稅體制,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具有重要作用。黨的十八大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中央與地方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安排,各地不斷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在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落實基層“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任務等方面取得積極成效。同時,省以下財政體制還存在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盡合理、收入劃分不夠規范、有的轉移支付定位不清、一些地方“三保”壓力較大、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有待提升等問題。為更好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基礎和重要支柱作用,健全省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