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政發〔2021〕18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涉及行政處罰內容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市政府對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印發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
經認真清理,市政府決定,對文件內容與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不符,同時制定依據已經被廢止、已經被新規定替代、工作任務已經完成或者不符合當前工作要求的12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凡宣布失效的文件,自本決定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各區政府、各部門和各單位要抓緊完成文件清理后續工作,切實做好相關政策銜接,防止出現管理“真空”。
附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目錄(1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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