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辦規〔2022〕8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經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
(一)依法落實招標自主權。依法保障招標人在選擇招標代理機構、編制招標文件、在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內選擇電子交易系統和交易場所、組建評標委員會、委派代表參加評標、確定中標人、簽訂合同等方面的自主權,鼓勵符合規定的招標人自行招標。任何單位不得設定無法律、行政法規依據的招標文件審查等前置審批或審核環節。對實行電子招標投標的項目,取消招標文件備案或者實行網上辦理。
(二)規范項目發包方式。同一項目業主的同類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