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廳〔2023〕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等青年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要求,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統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補辦、改派手續,不再將就業報到證作為辦理高校畢業生招聘錄用、落戶、檔案接收轉遞等手續的必需材料;教育部門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為落實相關要求,現就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通知如下。
一、規范做好高校畢業生去向登記
規范做好高校畢業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