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管企業:
為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簡化程序,提高效率,按照依法、合理、精簡、高效和權責統一、監管有效的原則,我委對《山東省省管企業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辦法》(魯國資考評〔2006〕16號)進行了修訂。新修訂的《山東省省管企業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辦法》已經省國資委第173次主任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山東省國資委
2013年8月13日
山東省省管企業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省管企業及其權屬企業(以下統稱企業)財務監督,進一步規范資產減值準備財務核銷行為,促進企業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依據《企業國有資產法》、《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