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黨的十八大以來,云南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不斷深化,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不斷完善,各州市國有資產監管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和明顯成效。但在工作實踐中,州市國資監管機構職責定位不清晰、整體效能發揮不夠、機構建設不健全,以及政企不分、政資不分等問題依然存在。為加快形成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推動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形成國資監管一盤棋,結合州市國資國企發展改革監管的實際,有必要出臺相關文件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對州市國有資產監管的指導和監督。此外,國務院國資委出臺的《地方國有資產監管工作指導監督辦法》也要求各省、市、自治區要研究制定本地區指導監督工作實施辦法。
二、文件起草過程
2019年9月,赴省外和部分州市調研,研究起草文件提綱和初稿;10月上旬,征求省國資委內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