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國資字2020〔41〕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出資監管企業銀行結算賬戶和資金管理,規范資金運作,加強資金風險控制,完善資金管理體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參照自治區國資委《關于加強出資企業資金集中管控的通知》,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市國資委出資監管的國有獨資、國有控股及其所屬的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以下統稱為“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銀行賬戶,是指國有企業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在各類銀行開立的用于辦理企業資金收付結算業務的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臨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