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管企業:
為深化法治國企建設,促進企業之間互學互鑒、取長補短,共同提升依法治企能力水平,經研究,參照國務院國資委及中央企業有關做法,決定建立市屬國有企業法治工作互動交流機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分組設置
立足共建共享、共促共進,按照行業相近、規模均衡、適度交叉的原則,將30家直管企業分設為4個法治工作協作組,并視情況動態調整。具體如下:
第一組(7家):投控公司、國信證券、深創投、深圳干部學院、資本集團、鯤鵬資本、重投集團
第二組(7家):深業集團、特區建發集團、安居集團、免稅集團、特區建工集團、振業集團、特發集團
第三組(8家):地鐵集團、機場集團、深圳港集團、巴士集團、深國際、城安院、東部公交、深高速
第四組(8家):能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