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監督管理,規范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下簡稱“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根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中央企業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及其實施細則、《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深圳經濟特區國有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條例》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市屬國有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開展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為適應出資人監管工作需要,加強對企業法定代表人的責任監督,建立與完善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的審計認定制度,客觀、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