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維護所有者權益,防范企業經營風險,規范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行為,強化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深圳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直接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統稱直管企業)及其所屬各級全資、控股企業(直管企業及其所屬企業以下統稱企業)的資產損失責任追究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監督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市國資委有關規定以及企業章程和其他內部管理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