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地貫徹落實《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資委關于進一步完善省屬集團公司激勵保障機制促進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43號)的精神,進一步完善省出資監管企業(以下簡稱企業)負責人激勵約束機制,提高企業負責人退休保障水平,根據《江西省省屬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和《江西省省屬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辦法。
一、任期激勵原則
1、激勵的長期性原則。
2、注重保障原則。
3、嚴格考核嚴格獎懲原則。
4、任期激勵基金安全性原則。
二、適用人員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與省國資委簽訂了任期經營業績責任書的企業負責人。
三、任期激勵基金的計提
對任期經營業績考核結果在B級(含)以上的企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