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綜〔2006〕184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各委、辦、局(公司):
《福州市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十二屆政府2006年第28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福州市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12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適用市屬國有企業、國有控股企業和國有參股企業涉及的資產評估。
第二條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負責市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第三條福州市企業國有資產評估項目實行核準制或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