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資〔2022〕2號
各省屬企業:
《山東省省屬企業高風險業務管控暫行辦法》已經省國資委第338次主任辦公會研究通過,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山東省國資委
2022年4月15日
山東省省屬企業高風險業務管控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高風險業務監督管理,防范財務風險,防止國有資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山東省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省屬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山東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以下簡稱省屬企業)及各級全資、控股、控制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高風險業務包括:股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