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國資辦〔2020〕4號
各省屬企業: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7〕49號)精神,進一步完善省屬企業法律顧問制度、推行公司律師制度,提升法律隊伍專業化水平,推進法治國企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
(一)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制度
1.省屬企業應當根據企業規模和業務需要,加強法律事務機構建設,配備、聘請一定數量的法律顧問。
2.省屬企業內部從事法律事務工作的人員和外聘律師,可以擔任法律顧問。省屬企業法律顧問應當具有法律職業資格或者律師資格。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實施前(2018年4月28日)已在省屬企業從事法律事務工作,但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