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和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推動國有企業規范投資管理,優化國有資本布局和結構,促進高質量發展,防范投資風險,更好落實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參照《河北省國資委監管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結合市國資委監管企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石家莊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各級全資、控股、實際控制的子企業(以下統稱監管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投資是指監管企業在境內和境外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股權、債權或無形資產等投入市場獲取未來收益的行為。包括:
(一)固定資產投資,主要包括基本建設投資、大型設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