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辦發[2016]19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為更好推動省屬國有企業規范董事會建設和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職權改革,加快建立一支優秀的國有股權董事隊伍,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發展的意見》(川委發[2014]11號)、《中共四川省委辦公廳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推進落實董事會選人用人職權專項改革方案(試行)〉的通知》(川委廳[2014]22號)以及中央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相關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建立專職外部董事隊伍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建立專職外部董事隊伍的重要意義
當前,省屬國有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