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政發〔2008〕54號
各區、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青島市國有(集體)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執行。
青島市國有(集體)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與薪酬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和監管責任,維護所有者權益,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益,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激勵與約束機制,促進國有(集體)資產保值增值,根據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國資委《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暫行辦法》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對青島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由青島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