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證上〔2023〕702號
各市場參與人:
為了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見》和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推動形成更加科學的獨立董事制度體系,促進獨立董事發揮應有作用,本所對《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進行了修訂。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現予以發布。
本規則自2023年9月4日起施行。本所2023年2月17日發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深證上〔2023〕93號)同時廢止。本所此前發布的其他業務規則中有關獨立董事的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
自本規則施行之日起的一年為過渡期。過渡期內,上市公司董事會及其專門委員會的設置、獨立董事專門會議機制等事項與本規則不一致的,應當逐步調整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