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辦函〔2015〕85號
各縣、自治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妥善解決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在建項目后續融資問題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0號)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實施意見(試行)》(黔府發〔2015〕23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我市市屬國有企業融資管理工作,鼓勵市屬國有企業多渠道融資加快發展,現就我市市屬國有企業融資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適用范圍為經市政府批準設立并納入市國資監管局監管的市屬國有企業。各縣(區)可結合實際自行制定相關管理規定。
二、鼓勵市屬國有企業發揮對地方經濟發展的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