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22號)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云發〔2014〕10號)的部署和要求,進一步推進國有企業健全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結合我省實際,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規范出資人與企業的關系
(一)進一步理順國有企業產權關系。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理順政府、出資人代表和企業的關系。政府通過授權出資人代表對國家出資企業行使所有者職能,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出資人(股東)不干預企業日常經營,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和自擔風險的市場主體,依法獨立享有法人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