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國資發〔2021〕48號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決策部署,推動市屬企業加強董事會建設,實現應建盡建、規范運行,更好發揮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6號)、山東省國資委《關于加強省屬企業董事會建設的意見》(魯國資〔2021〕10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目標任務
(一)充分認識加強董事會建設的重要意義。加強市屬企業董事會建設,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兩個“一以貫之”重要指示、加快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