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2月18日國務院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一、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的基本內容
專業技術職務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置的有明確職責、任職條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備專門的業務知識和技術水平才能擔負的工作崗位,不同于一次獲得后而終身擁有的學位、學銜等各種學術、技術稱號。
建立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應當根據實際需要設置專業技術工作崗位,規定明確的職責和任職條件;在定編定員的基礎上,確定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合理結構比例;由行政領導在經過評審委員會評定的、符合相應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職期間領取專業技術職務工資。
二、專業技術職務的設置
1。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提出,經中央職稱改革領導小組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國務院委托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