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3〕4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更好地發揮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支持作用,進一步拓展民間投資渠道,充分發揮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以下簡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的功能,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難,按照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的精神和國務院第13次常務會議的有關要求,現就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有關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充分發揮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服務中小微企業發展的功能
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是經國務院批準,依據證券法設立的全國性證券交易場所,主要為創新型、創業型、成長型中小微企業發展服務。境內符合條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過主辦券商申請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開轉讓股份,進行股權融資、債權融資、資產重組等。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