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2013〕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依照公司法、證券法相關規定,國務院決定開展優先股試點。開展優先股試點,有利于進一步深化企業股份制改革,為發行人提供靈活的直接融資工具,優化企業財務結構,推動企業兼并重組;有利于豐富證券品種,為投資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資渠道,提高直接融資比重,促進資本市場穩定發展。為穩妥有序開展優先股試點,現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優先股股東的權利與義務
(一)優先股的含義。優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規定的普通種類股份之外,另行規定的其他種類股份,其股份持有人優先于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余財產,但參與公司決策管理等權利受到限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