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2019年,新修訂《藥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明確全面實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強化藥品研制、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監管,要求建立健全藥品追溯制度,鼓勵、引導藥品零售連鎖經營,對藥品經營和使用活動及其監督管理提出新理念、新要求。同時,隨著“放管服”改革不斷深入,藥品經營許可準入管理進一步優化調整。《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6號)和《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26號)頒布時間較早,在保證藥品經營和使用環節質量以及規范藥品市場秩序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已不適應上位法、藥品全生命周期理念要求以及藥品流通行業高質量發展需要,有必要進行全面制修訂。
二、《辦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