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發展改革委衛生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
國辦發〔201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發展改革委、衛生部、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有利于增加醫療衛生資源,擴大服務供給,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醫療服務需求;有利于建立競爭機制,提高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完善醫療服務體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解放思想、轉變觀念,充分認識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重要意義。要抓緊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醫療機構準入、執業、監管等方面的文件,結合實際制定和完善鼓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