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字(1998)36號
頒布日期:19980612 實施日期:19980612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廳
為了提高國有企業下崗職工(以下簡稱下崗職工)的技術素質和市場競爭就業能力,促進下崗職工盡快實現再就業,根據《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意見》精神,現就進一步加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培訓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1、下崗職工培訓是指企業、行業主管部門及各類職業培訓機構為促進下崗職工再就業,根據勞動力市場需要,對已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的下崗職工進行一定期限的文化水平、專業知識、操作技能、創業能力、勞動紀律、市場競爭意識等方面的培訓。
2、下崗職工培訓工作應與技能鑒定、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再就業服務工作緊密結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