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規〔2022〕7號
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進一步優化保險資產配置結構,提升保險資金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防范投資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及相關規定,現就保險資金投資金融產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稱金融產品是指商業銀行或理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證券公司、證券資產管理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依法發行的資產管理產品和資產證券化產品,包括理財產品、集合資金信托、債轉股投資計劃、信貸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單一資產管理計劃和銀保監會認可的其他產品。
二、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以下統稱保險機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