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310號
《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已經2023年7月4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殷勇
2023年7月19日
北京市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規定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主體責任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促進新時代首都發展,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