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違反財產報告制度,安丘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安丘國資經營公司”)再次成為失信被執行人,這也是這家國資企業兩年來第五次成為失信被執行人。
3月18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公布的信息顯示,該案案號為(2022)魯0784執216號,做出執行依據單位為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
此次安丘國資經營公司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是因為為一項金融借款合同進行連帶責任擔保所引起。
相關法律文書顯示,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的(2019)魯07民初19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被執行人一山東華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償還申請執行人借款本金本金3000萬元及欠款利息(至2019年2月12日欠息數額為3487691.68元,之后利息按借款合同約定的對應利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