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減持計劃,牽連出上市公司原始控股股東與原實際控制人之間的“陳年協議”。
5月25日晚間,河化股份披露了一份來自河池市國資委發來《關于要求公開披露河化集團減持股份爭議事項的函》,顯示河池市國資委認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東廣西河池化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河化集團”)擬減持6%股份事項,違反了河池市國資委與河化集團的上級單位關于不得減持公司股份的相關約定,并要求公司對河池市國資委提出的異議信息予以披露。
地方國資委喊話,反對昔日下屬單位減持
河化集團原為河池市國資委管理的廣西河池市國有企業,系上市公司原控股股東。
在本次出具的公開函件顯示,2005年5月25日,在河池市人民政府、中國化工集團公司的共同鑒證下,河池市國資委與中國化工農化總公司簽署了相關資產重組協議,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