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日前印發的《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下一步國企工資要根據企業發展戰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和經濟效益,綜合考慮勞動生產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產出率、職工工資水平市場對標等情況,結合政府職能部門發布的工資指導線,合理確定年度工資總額。
為此,要完善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當年工資總額增長幅度應低于同期經濟效益增長幅度,且職工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不得超過政府職能部門規定的工資增長調控目標。
另外,《意見》也指出,對不同的企業要分類確定工資效益聯動指標。根據企業功能性質定位、行業特點,科學設置聯動指標,合理確定考核目標,突出不同考核重點。
上述改革意味著國企工資正在向市場化邁進。目前完全市場化的私企工資,整體比國企年平均工資要低一些。工資實施改革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