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于國有企業新設企業或機構增人增資有關政策規定意見的函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黨中央有關部門辦公廳(室),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辦公廳(室),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全國政協辦公廳秘書局,國家監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有關民主黨派中央辦公廳(室),有關人民團體辦公廳(室):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國發〔2018〕16號),明確關于新設企業或機構等情況可以合理增加工資總額的有關規定,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國有資本發起設立國有一級企業或者國有企業新設立并取得營業執照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的,可以按照新設企業或機構合理增加工資總額。有關新設企業或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