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今天跟大家聊聊股東和股東會行權履職的那些事。為什么要聊這個話題?因為我們和很多國企接觸過,發現企業并沒有搞清楚,作為一家深化改革后的國有企業、國有股東如何行權履職,在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中,國有大股東和股東會之間是什么樣的關系,以至于我們經常看到一些不太合適的做法,比方說,國有大股東搞授權放權清單,把原來大量的國有大股東、集團公司的審批事項授權給股東會來行駛,這讓人啼笑皆非,有點自己給自己授權的味道。
因為國有大股東本身就是股東會的重要成員,是決定股東會能否做出有效決議的主體,你把自己的職權再授予給股東會,沒有必要,起不到任何激發企業活力的效果,你應該授權給董事會或經理層,這才是正確的做法。
另外一方面,作為國有股東,你要明白你的職權并不僅僅是公司法規定的股東職權,你另外一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