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三會一層”履職不到位的問題比較突出,包括:股東大會未有效發揮管控作用,董事會缺乏對戰略定位、風險偏好、業務發展速度和規模的合理控制,監事會對董事會與高管層的監督職能未充分發揮,董事會和監事會人員缺位現象突出,等等。對此,需要推動各金融機構盡快規范公司治理結構,讓“三會一層”各司其職、有效制衡、協調運作
“三會一層”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是公司治理的核心。在此前中國銀保監會召開的中小銀行及保險公司公司治理培訓座談會上,“三會一層”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被重點關注,其中包括股東行為不合規不審慎、董事會履職有效性不足、高管層職責定位存在偏差、監事會監督不到位等方面。
“公司《章程》‘擺著看’、董事充當‘大花瓶’、監事只是‘做樣子’。”一位業內人士說,“三會一層”問題凸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