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目的
為了解和掌握企業國有資產分布結構和營運狀況,制定國有資產監管政策的提供依據,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益、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調查內容
資產總額、負債總額、營業總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等年度數據。
三、調查對象和統計范圍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屬各級國有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以下簡稱地方國有企業);各中央部門管理的各級國有全資及國有控股企業(不含國有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中央部門管理企業)。
四、調查方法
采用全面調查方法。
五、調查組織方式
本次統計由國務院國資委組織。地方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