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政府官網連發三文,針對成都市屬國有企業融資及擔保、投資,和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發布了相關監督管理辦法。其分別為,《成都市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實施辦法》《成都市屬國有企業投資監督管理辦法》和《成都市屬國有企業融資及擔保監督管理辦法》的政策解讀。
嚴禁以任何形式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舉借債務
《成都市屬國有企業融資及擔保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提到,為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規范市屬國有企業融資及擔保活動,成都市國資委重新制定了該辦法。
紅星新聞注意到,《辦法》的權責邊界更加清晰,比如進一步厘清了成都市國資委、市屬國有企業在融資及擔保活動中的職能職責——
成都市國資委按照以管資本為主的原則,以強化監管、防范風險為重點,對市屬國有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