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2022年注定是不平靜的一年,俄烏沖突、新冠疫情對世界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沖擊,面對錯綜復雜的外部環境,企業經營風險顯著增多且不斷疊加。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強化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及時有效化解投資、債務、金融業務、境外經營等領域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重大風險的底線,將把推進改革同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結合起來。
但是,國企傳統監督方式存在監督主體各自為政、監督資源分散、監督范圍不全面、監督效率低下等弊端,越來越不能適應新形勢、新要求,國企大監督體系建設刻不容緩。建設大監督體系,既是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的要求,更是防范和化解企業經營風險、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的創新手段,對保障國有企業健康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大監督由外部監督和企業內部監督構成,多位一體的大監督體系具體包括哪些監督主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