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實際控制人超額委派董事的經濟后果來看,實際控制人超額委派董事越多,則其以關聯交易方式進行的“隧道挖掘”行為越嚴重,企業績效表現也越差
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非獨立董事由大股東或重要股東提名委派。由于對委派董事比例并無明確限制,為了加強對公司重要決策的影響力,實際控制人往往傾向于委派非獨立董事的比例遠超其持股比例。由此,在我國資本市場上就出現了十分獨特的“實際控制人超額委派董事”現象。作為對照,在英美上市公司股權高度分散的治理模式下,董事會組織以除CEO外其余全部系獨立董事為流行實踐,超額委派董事現象并不典型。
近35%上市公司超額委派董事
我們以“血洗南玻A董事會”這一在我國資本市場上曾經轟動一時的事件為例。在2016年11月14日舉行的南玻A(000012)第7屆董事會臨時 ……
